各区招生办:
根据《佛山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佛教招[2010]2号)精神,为做好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4月8日~4月14日,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
二、报考条件
㈠ 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的居民,可以报考:
⒈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⒉ 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历;
⒊ 报考省一级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㈡ 没有本市户籍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并享有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
㈢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⒈ 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扩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及各类中等职业学校;
⒉ 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⒊ 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㈣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⒈ 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学生;
⒉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㈤ 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享有当地考生待遇,这部分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若具有本市户籍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户籍所在区招生考试机构必须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三、报名要求
㈠ 报名前各区组织学校收集报名名册,导入报名系统。准考证号生成后,各区组织中学或报名点将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
㈡ 报名时各区根据本地的网络速度,可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和中学集中填报两种方式。由于今年报名人数较多,考虑到网络传输问题,请各区根据本区考生数适当分片分段组织报名。
㈢ 往届生和户口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考生必须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㈣ 各区要对各报名点参与报名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并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和方法,以便对考生进行正确的指导。具体报名工作流程按附件一、二的要求进行。
㈤ 考生报名时,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
各区、各报名点在组织考生报名时,需特别提醒考生注意:
⒈ 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⒉ 报名登记表中的“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⒊ 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另外,广东省单独命制高考试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参加高考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市报名,对于非佛山市户籍的考生,户籍必须在广东省内,才能申请在佛山市借考,但不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待遇。因此,凡户籍不在我市的中考考生,需要慎重考虑在何地读普通高中。
㈥ 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其中:
⒈ 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
⒉ 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
⒊ 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
⒋ 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㈦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按规定缴交招生考试费。
㈧ 报名点要把好报名关,严格按照报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报名手续。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㈨ 学校应保证所有毕业学生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严禁动员学生放弃报名资格,违者将严肃处理。
四、报考数据采集
㈠ 各区招生考试部门要在报名前组织学校采集应届毕业生相关数据,形成报名名册,并在4月2日前导入报名系统,数据文件格式要求详见附件三。准考证号由报名系统自动生成。
㈡ 准备好相关软硬件设备(详见《关于做好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信息系统软硬件配置的通知》(佛教考[2006]3号))。
㈢ 各报名点要抽调足够的人力按时完成报名确认手续、摄像等数据采集工作。拍照环境要求详见附件四。
㈣ 各报名点在报名结束后要尽早完成有关修改、校验数据的工作,并及时进行有关统计。
报名工作关系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今年填报志愿、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必须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一、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二、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三、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四、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头像拍摄要求
五、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户籍、借读生代码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一、验证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户口簿到本人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报名。报名时的姓名必须与户口簿上的姓名一致,不得用曾用名和别名。
㈠ 应届毕业生
⒈ 本市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
⒉ 具有佛山市学籍的非佛山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㈡ 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禅生)
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才能在网上报考。
二、领号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密码及有关报考资料;社会考生报名须到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地点验证后,领取准考证号及密码、报考资料。
三、网上报名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佛山市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kszx.fsjy.net),登录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如1994年1月31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19940131,8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确认修改操作后,考生录入基本信息、简历信息和体育选考项目,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考生类别、民族、户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借读生类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区招生考试部门上报市招生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
四、审核和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同时签订《承诺说明》。《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登记表》由报名单位负责保存,并作为考生纸介档案,报名单位要核对本单位学生资料,检查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五、交费
考生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招生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报名单位统一收取招生考试费,社会考生在校对报考信息时缴交招生考试费。
六、综合表现评定
毕业学校或报名点负责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进行录入,并打印签章确认。
附件二: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图
附件三: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名册格式要求
数据格式为.txt文件。
结构:学校代码;学籍号;考生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班级;户籍地;借读生类别
说明:字段之间用半角“;”隔开。
示例:06040001;0;张三;1995-08-31;1;01;060401;1
编号 |
字段名 |
类型 |
备注 |
1 |
Bmxx_h |
Char(8) |
学校代码 |
2 |
Xjh |
Char(32) |
学籍号,没学籍号填“0” |
3 |
Xm |
Char(8) |
姓名(输不出的汉字用“??”(半角)代替) |
4 |
Csrq |
Char(10) |
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
“-”(半角),例:1995-08-31)
|
5 |
Xb |
Int |
性别(“1”代表男,“2”代表女) |
6 |
Bj |
Char(2) |
班级(例:01,02,03,04) |
7 |
Hj |
Char(6) |
户籍地(码表参见户籍表) |
8 |
Jds |
Int |
借读生类别(码表参见借读生类别表) |
附件四: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头像拍摄要求
一、摄像头位置:
在被拍摄人的正前方约50厘米处,摄像头与人双眼在同一水平面上,在两眼正中位置。
二、光线:
明亮的自然光或室内光,使用散射光,如有较强光源,应在被拍摄者的正面。可通过摄像头预览拍摄效果,以面部清晰无明显阴影为宜。
三、背景:
被拍摄人后方需放置背景板,背景板颜色为天蓝色,面积大于被拍摄人,垂直放置。
四、头像大小及位置:
人像在相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脸部宽约占相片的2/3宽,眼睛位置在照片正中略微偏上位置,照片下边缘以刚露出锁骨或者衬衣领尖为准。
五、其它:
拍摄者神态自然,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
附件五: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户籍代码
户籍号 |
户籍名称 |
060401 |
禅城区 |
060501 |
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社会管理处 |
060502 |
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社会管理处 |
060505 |
南海区大沥镇 |
060506 |
南海区狮山镇松岗办事处 |
060507 |
南海区狮山镇官窑办事处 |
060509 |
南海区罗村街道 |
060510 |
南海区狮山镇小塘办事处 |
060512 |
南海区丹灶镇 |
060513 |
南海区西樵镇 |
060515 |
南海区九江镇 |
060516 |
南海区里水镇 |
060517 |
南海区狮山镇狮山办事处 |
060602 |
顺德区大良 |
060603 |
顺德区容桂 |
060604 |
顺德区伦教 |
060605 |
顺德区勒流 |
060606 |
顺德区北滘 |
060607 |
顺德区陈村 |
060608 |
顺德区乐从 |
060609 |
顺德区龙江 |
060610 |
顺德区杏坛 |
060611 |
顺德区均安 |
060701 |
三水区 |
060801 |
高明区荷城街道 |
060802 |
高明区杨和镇 |
060803 |
高明区明城镇 |
060804 |
高明区更合镇 |
999998 |
广东省(佛山市以外) |
999999 |
广东省以外 |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读生类别代码
借读生类别号 |
借读生类别名称 |
1 |
非借读生 |
9 |
普通借读生(广东省户籍) |
10 |
普通借读生(广东省以外户籍) |
11 |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12 |
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13 |
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14 |
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
15 |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16 |
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
17 |
本市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及专家(包括持《特聘工作证》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适龄子女 |
18 |
在本市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且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的适龄子女 |
19 |
有突出贡献非佛山市民的适龄子女 |
20 |
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子女 |
21 |
在本市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
22 |
本市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
23 |
在本市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且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或营业两年以上的外省市人士的适龄子女 |
24 |
在本市居住且购置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境内外人士的适龄子女 |
25 |
领取《广东省居住证》,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在本市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
26 |
在我市同一区连续暂住5年以上(含5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子女 |